《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司机、接驳司机、作业点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者 发布时间:2020-11-22【关于加强货物作业点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跨境货车司机,接驳司机及货物作业点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现将货物作业点工作人员一并纳入跨境货车司机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范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社区园区负责人严格审批司机来莞作业信息,督导企业如实申报来莞作业司机信息,司机必须持有效核酸报告方可申报及到作业点作业,跨境司机核酸有限期72小时,接驳司机核酸有效其7天。如遇系统核酸匹配问题请及时联系镇专班同事反馈给数广及政数局同事处理。
2. 请各企业自行组织货物作业点工作人员进行每周一次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各企业应保持货物作业点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并根据人员实际情况填写《14天内货物作业点工作人员台账》,于每周一下午5点前把台账反馈给我镇专班各社区园区负责该项工作的同事。另请各企业督促货物作业点工作人员扫作业点“葵花码”进行上下班打卡。
3. 附件:《14天内货物作业点工作人员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