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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往香港货运车辆备案管理业务无纸化

发布人:管理者   发布时间: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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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运输具工进出境监管作业无纸化的公告),自2020121起,来往香港货运车辆企业及车主可通过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向海关提交相关电子化数据,海关审核通过后即视为备案完成,无需前往海关前台办理相关申请。单一窗口海关备案业务办理包括企业信息备案车辆信息备案特殊事项申请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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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备案无纸化业务范围

 

新办、延期、年审、变更企业中文(英文)名称、变更企业性质、变更企业(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变更内承单位名称、变更内承单位(法人代表、地址、联系电话)、更换内承单位、增加内承单位、注销内承单位、更换境外商号注册人、增加境外商号注册人、注销境外商号注册人、变更批准货运车辆指标数、变更行驶口岸。

 

温馨提示

Ø  因海关监管需要,或者因系统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企业及车主应提供纸质单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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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信息备案无纸化业务范围

 

新办、延期、更换车辆、更换车牌、更换发动机、更换车架、变更车辆自重、变更车身颜色、改装车辆外观、变更车辆吨位、变更车辆座位、变更行驶口岸、增加行驶口岸、减少行驶口岸、车辆报停、车辆注销。

 

温馨提示

Ø  新办及换车等需海关验车的业务,办事人员请在海关审核通过后按现有流程进行预约验车。

Ø  因海关监管需要,或者因系统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企业及车主应提供纸质单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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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项申请无纸化业务范围

 

企业注销、车体/厢体改装。

 

温馨提示

Ø 如申请车体/厢体改装,办事人员请在海关审核通过后按现有流程进行预约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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